行政院打算設置專責機構處理核廢料問題,立法院明(30)日將審查「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環保團體質疑「行政法人」很難受國會監督,恐成為核廢處置怪獸,強調務實的核廢料政策,應以核電廠除役為前提,「除役未決,核廢何解?」要求暫緩審議。
目前有兩個關於核廢料處置的草案,一個是政院版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已在3月底完成一讀,另一個是學者版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明天立院將一讀付委。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召開「除役未決,核廢何解,找不到病灶的核廢立法」記者會,痛批台灣的核廢處置政策荒腔走板,台電基於營收,在核廢政策抱持便宜行事、短視近利的心態,提出的核廢政策永遠是千瘡百孔又粗暴壓迫,上述兩個版本將處理核廢的權責從台電的業務範圍拿出,在大方向是正確,但其實兩版本都有嚴重瑕疵及爭議。
環團批評,政院版打算以「行政法人」成立專責機構,推動核廢處置相關業務,但立院對行政法人的監督力道薄弱,擔心會變成另一個難以監督的權責機構,同時質疑此行政法人董事會的組成,將被核工利益集團綁架,無法維持獨立性與專業思考,這些問題都沒有在草案中得到正面回應,恐成為下一個核廢處置怪獸。
正視核廢源頭 以除役為前提
廢核行動平台指出,學者版雖提出核後端基金法治化,但監督權責仍不完備,且取消地方公投,在低階核廢的最終處置選址都有地方公投的程序,而事關高階核廢處置卻拿掉地方公投自決權,痛批是開核廢決策民主程序的倒車。
環團表示,近日核電廠事故頻傳,政府仍懷抱核電延役的野心,目前核一、二用過燃料棒已爆滿,如果老舊電廠延役,將製造更多不知該何去何從的核廢料,但行政院長毛治國月初在立院備詢時,竟還說核一除役或延役要等明年底才決定,讓台電除役和延役計畫兩案並陳,根本沒有誠意面對核廢爭議。
廢核行動平台要求政府,正視核廢問題的源頭,提出明確的除役時間表,運轉中核電廠不再延役,在除役時程未決,立法院應暫緩兩版本的審議程序,切勿倉促立法,以免造成未來核廢處置的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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