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董事透露 最快4月底再推方案 不希望走上政府收買之路 交通部樂觀其成

高鐵財務問題有解?台灣高鐵公司公股董事透露,已經請經理部門重新檢討財務改善方案,預定4月底可完成,並與交通部討論,不希望走上政府強制接管、收買的路,交通部官員對此表示「樂觀其成」。

據了解,新任交通部長陳建宇日前上任時表示,若高鐵有誠意,可提出新的財務改善方案,或是由原始股東增資,交通部可和台灣高鐵坐下來談,如今公股董事透露已開始研究新的財改案,顯示交通部與台灣高鐵之間相當有「默契」,「接管」並非是處理高鐵問題的最終選項。

公股董事指出,上次董事會通過的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在立法院審查時,有多位立委對於延長特許期40年太長、新增資股東投資報酬率達5.9%過高、票價降幅太少,以及增資可能圖利財團等問題,有相當多疑慮,所以沒有通過。

這位董事表示,為回應立委與外界質疑,已請高鐵經理部門就立法院提出的問題重新檢討,並找公正、專業的單位評估與核算各項財務數字,希望4月底或5月初可以完成,待董事會討論通過後,便會向交通部提出。

另外,高鐵投標時的運量預估與營運七年來的實際運量落差非常大,所以運量也要重新檢視。

董事還認為,現在台灣高鐵公司的公股加上三席獨立董事,共有九席、民股僅六席,政府已實質接管高鐵,現在交通部還一直講要準備接管高鐵,難道是要派人坐在董事會後面當「太上皇」嗎?這種說法很突兀,感覺怪怪的。

交通部官員表示,高鐵特別股訴訟在4月宣判後,台灣高鐵公司只是「帳面上」破產,不是實質破產,公司仍可繼續營運。

但是依合約規定,這已屬違約情事,交通部會給台灣高鐵80天的改善期,若此時台灣高鐵可提出新的財務改善方案,雙方將可坐下來討論。

官員指出,如果在改善期80天內新的財改案無法完成,依合約規定,主管機關得視其改善情況延長改善期,而且改善期並無時間限制。至於新的財改案仍有延長特許期的部分,會努力與立委溝通。

高鐵擬仲裁狀 維護權益

台灣高鐵公司已著手檢討新的財務改善方案,但與交通部協調的三件不可抗力除外情事案,要求交通部補償3,000億元的時間將於2月16日截止,為維護自身權益,台灣高鐵公司已委託律師開始撰寫仲裁狀,預定協調截止日的翌日(17日)便提出仲裁請求。

據指出,台灣高鐵公司去年5月向高鐵協調委員會,提出法定優惠票價短收差額、國內經濟重大變動及921地震造成土建工程耐震係數修改增加工程費用等三件不可抗力除外情事案,要求協調。

協調委員會決議雙方先協商財務改善方案,協商時間到今年2月16日止,如財改案協商不成,台灣高鐵再提付仲裁。

據了解,今年1月7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對高鐵財改案做出「暫不處理」決議後,台灣高鐵公司董事即要求內部展開仲裁案相關準備工作,近期開始撰寫仲裁狀。

高鐵董事透露,高鐵公司成立一個「仲裁委員會」,每周開會討論進度,目前仲裁狀已撰寫完成,但有董事對不滿意內容,要求修改,近期應可完成再提交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就可於2月17日提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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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高鐵新財改-拚擺脫強制接管-192200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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